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安函〔2023〕6号)、《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安委办〔2023〕27号)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教办安函〔2023〕6号)要求,组织好今年学校“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小切口、抓关键”,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大会战,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广泛组织动员师生参与,切实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坚决守牢校园安全发展底线。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二级单位通过观看专题视频、开展专题培训、讨论交流和集中宣讲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系统学习《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学习读本》和《学校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和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6月底前,各二级单位要集中安排上一堂安全课、看一部安全警示片、开展一次“安全承诺践诺”等活动,至少安排1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推动解决本单位安全工作重难点问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推动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
(二)多措并举,开展好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国家“安全宣传咨询日”当天,各二级单位可组织专家进校宣讲、现场咨询,为广大师生提供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咨询服务。通过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开展安全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围绕交通、消防、防溺水、食品卫生及防外来入侵、防拥挤踩踏等典型校园安全事故,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提高师生参与率,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三)全面组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问题整改。各二级单位要集中围绕校园消防、用电、实验室和危化品、食品、校车安全等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梳理排查安全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详见附件),动员广大师生紧盯事故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利用镜头排查身边的隐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充分发挥广大师生作为安全生产行为主体的积极作用,落实全员安全责任。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系统梳理各单位重大安全隐患点,建立校园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凡是清单上涉及的内容,都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定期督查整改情况,推动各二级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真查真改、主动报告、闭环整改。
(四)开展实战化、场景式、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本着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重点围绕紧急避震培训、逃生疏散演练、应急救护展示、现场水域自救等环节,通过实战演练全面提升广大师生“知危险、防危险、会避险”的能力和事故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对校内“四工人员”开展消防培训,同时进行效果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助力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上来,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要加强统筹,做好人员、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重点利用办公楼、食堂、楼宇等公共场所的相关电子显示屏、橱窗、宣传栏等醒目位置,设置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和提示信息,循环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警言警句等。依托华体会平台、平安晓庄、晓庄学工等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积极宣传各二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展和工作实效,宣传先进经验,推广制度成果,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二级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制约本单位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各项活动,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
请各二级单位于6月25日前报送本单位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资料。联系人:孟静,电话:86178378,邮箱:1098720531@qq.com。
保卫处(部)
2023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