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王翼凡发布时间:2020-01-06浏览次数:3984

为了更好地梳理和回顾2019年学校具有重要影响的事件,激发广大师生知校爱校兴校热情,进一步凝练晓庄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十件大事”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年,学校在党的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招生就业、管理服务、学生工作、群团工作、国际交流、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具有开创性的、师生反响大、社会关注高的大事、要事。

二、评选条件

1.影响力。在全校或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事件;

2.关注度。引起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或国内外主流媒体广泛关注的事件;

3.重要性。对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和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研究成果的事件;

4.开创性。在学校发展历史上具有开创性,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事件。

三、评选程序

1.提出候选条目。党委宣传部根据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和2019年学校工作要点,从全年工作中梳理出具有影响的事件,作为候选条目。

2.组织投票。依托学校信息化中心平台,建立投票系统,发动师生及校外人士,以个人和集体名义,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投票。投票时间:2020年1月6日12:00-15日12:00。

1)线上个人投票

①在校师生登录i晓庄投票。

②校外人士在官方微信投票。

2)线下集体投票

各二级单位组织学生以班级、教职工以支部名义投票。集体投票请将纸质材料于2020年1月1016:00前送党委宣传部411办公室韩菁菁老师处,联系电话:86178114。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投票须选满10个条目,多选、少选均无效,且以最后一次投票为准。

3.结果揭晓。学校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根据系统得票数产生初选结果,报校党委审批,确定年度十件大事。

4.校内外宣传。将评选出的“2019年度十件大事”在校报、校园网、官方微博、微信发布,进行广泛宣传。

四、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个人设优胜奖、纪念奖,集体设组织奖。

1.根据投票结果评选优胜奖和纪念奖若干名。

2.根据参与率评选组织奖若干个(单位师生参与率需达50%以上)。

注意:因微信投票无法统计到具体个人或单位,为便于奖项评选,在校师生务必通过i晓庄投票。

五、工作要求

“2019年十件大事”评选活动对于全面展示我校2019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进展,激励和鼓舞全校师生员工进一步投身学校的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提高师生参与率,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2019年十件大事”评选活动集体投票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月6日